iPhone性能下降诉讼:韩国法院认定用户选择权受损

   发布时间:2023-12-07 13:54

【巨人财经】12月7日消息,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在6日就7名韩国iPhone用户对苹果韩国公司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进行了二审判决。法院认定苹果韩国公司侵害了iPhone用户的选择权,导致用户遭受精神损失,并判决每名原告应获得7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85元)的精神损失费。

原告指称,苹果韩国公司在2017年下半年对iPhone6和iPhone7系列手机进行系统软件更新时,故意降低了手机性能,导致用户经历了手机运行速度下降、应用程序闪退、程序运行迟缓等问题。

首尔高等法院在裁决中表示:“虽然难以确定相关更新引起的手机性能下降是否永久、不可逆或机械性受损,但苹果韩国公司作为运营商,在发布更新时有义务向用户明确告知更新后可能产生的影响,以让用户自行选择是否安装更新。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均衡和不对称性。”

苹果韩国公司则表示,公司并没有参与系统更新软件的开发和发布,因此难以认为其有义务告知用户相关情况,因此不承认损害责任。

韩国消费者在2018年首次向苹果韩国公司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苹果的系统更新不会导致iPhone性能永久性下降,而性能调节功能旨在改善用户体验,因此判决原告败诉。不过,有7名一审原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最终获得了二审的部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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