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储能拟赴港IPO 证监会关注控股股东认定及激励计划等补充事项

   发布时间:2026-04-07 03:19 作者:郑浩

中国证监会近日公布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时间范围为2026年3月30日至4月3日。其中,深圳市远信储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控股股东认定、激励计划等问题被要求补充说明。这家成立于2019年的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正计划通过IPO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

根据招股书披露,远信储能由王堉和张佳婧通过致信博衍间接控制。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致信博衍持有公司36.05%股权,而萍乡潜鳞、诚以致信和深圳醉木三家有限合伙企业分别持有18.72%、11.36%和6.74%股权。这些企业均由致信博衍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证监会特别关注到,备案材料中关于控股股东的认定存在不一致情况,要求公司说明认定标准及原因,并由律师出具明确结论。

财务数据显示,远信储能近年来业绩增长显著。2023年至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35亿元、11.44亿元和8.8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074.1万元、9626.5万元和7089.2万元。尽管收入和利润保持增长,但公司核心产品价格呈现明显下降趋势。报告期内,集成储能系统解决方案的平均售价从1.26元/Wh降至0.44元/Wh。

对于产品价格持续下滑,远信储能解释称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电芯等关键原材料成本下降;二是行业价格竞争加剧,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主动降价;三是规模化生产带来的固定成本摊薄效应。数据显示,公司年化总产能从2023年的4.1GWh提升至2025年的6.8GWh,生产效率显著提高。

在市场地位方面,远信储能表现突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5年前九个月,公司新增独立储能装机容量达1.3GWh,位居全球储能资产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提供商首位。2024年,按储能系统出货量计算,公司以3.7GWh的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五。这些成绩凸显了公司在全球储能市场的竞争力。

证监会此次要求补充的材料还包括: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入股价格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激励计划中涉及外部顾问的具体情况;以及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这些要求反映出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透明度的严格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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