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贝斯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新材”)境外上市进程迎来关键进展。证监会国际合作司近日发布备案通知书,正式批准该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申请。根据规划,贝斯特新材拟发行不超过1.03亿股H股赴港交所主板挂牌,同时19名股东持有的约3.58亿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将转为境外上市股份。
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贝斯特新材自2017年成立以来始终聚焦电子功能增强材料领域。通过构建无机粉体、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三大核心技术平台,公司已形成覆盖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新能源汽车及光伏产业的多元化产品矩阵。其核心产品N'BASS®纳米超构吸音材料成功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在2025年上半年全球声学增强材料市场中以18.1%的市占率领跑行业;在LIB隔膜涂覆用氧化铝陶瓷材料领域,公司亦以18.1%的市场份额位居次席。
财务数据显示,贝斯特新材近三年保持稳健增长态势。2023年至2025年前九个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0亿元、3.55亿元和4.60亿元,对应净利润达9615.6万元、1.13亿元和1.18亿元。这种持续向好的业绩表现,为其冲刺资本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股权架构方面,公司呈现出产业资本与财务投资深度融合的特征。IPO前,正心谷资本通过上海正心德蓄持有37.72%股份成为控股股东,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4.52%)和瑞声光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2.82%)等产业投资者位列前十大股东。河床明珠、木羽投资、绍兴锦泽等财务投资机构也参与其中,形成多元化的股东结构。
根据招股计划,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向四大领域:产能扩张项目将提升核心产品生产能力;研发中心建设将强化技术创新实力;潜在并购计划瞄准产业链优质标的;销售网络拓展则着眼于全球市场布局。在当前消费电子行业温和复苏与新能源材料国产替代加速的背景下,贝斯特新材如何平衡声学材料基本盘与新兴业务发展,将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核心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