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11月,我国社会消费品市场呈现稳健增长态势。当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389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若剔除汽车消费因素,零售额为39444亿元,增幅扩大至2.5%。从累计数据看,1至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达456067亿元,同比增长4.0%,其中除汽车外的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6%,达到411637亿元。
分区域来看,城乡消费市场均保持增长,但增速存在差异。11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为37684亿元,同比增长1.0%;乡村市场表现更为活跃,零售额6214亿元,增长2.8%。累计数据显示,1至11月城镇零售额394544亿元,增长3.9%;乡村零售额61523亿元,增长4.4%,乡村消费增速持续领先城镇。
从消费类型划分,餐饮市场表现优于商品零售。11月商品零售额37841亿元,同比增长1.0%;餐饮收入6057亿元,增长3.2%。1至11月商品零售额累计403822亿元,增长4.1%;餐饮收入52245亿元,增长3.3%,餐饮消费增速连续多月高于商品零售。
零售业态方面,便利店和专业店保持较快增长。1至11月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零售额同比增长6.0%,超市增长4.7%,专业店增长3.4%,百货店和品牌专卖店增速相对较低,分别为0.7%和0.1%。
网上零售继续成为消费市场重要增长点。1至11月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44582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8193亿元,增长5.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9%。在实物商品中,吃类商品增长最快,达14.9%;穿类商品增长3.5%;用类商品增长4.4%。
统计方法方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涵盖从事商品零售或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特定标准的企业。数据采集采用全数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由于企业范围每年变化,为保证数据可比性,同比增速计算采用与本期统计范围一致的同期数,导致与上年公布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