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证监会近日对基金信息披露相关准则进行了系统性整合与修订。此次修订涉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整合后的新准则命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并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准则》共包含3章36条内容,重点优化了信息披露框架。一方面,对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中重复或相近的披露事项进行整合,避免信息冗余;另一方面,根据不同报告的功能定位,制定了更具针对性的披露要求,例如年度报告侧重全面性,季度报告则突出时效性。准则还结合上位法规要求及行业实践,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对部分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简化调整,以减轻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则》明确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准则内容及信息披露实践,制定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模板。这一举措旨在提升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水平,促进数据共享与监管效率。XBRL作为一种基于XML的国际通用电子财务报告标准,能够实现数据的结构化存储与自动化处理,有助于投资者更高效地获取和分析基金信息。
在修订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广泛征求了市场各方的意见。从反馈情况来看,业界普遍认可修订方向与核心内容,并就具体条款提出了优化建议。证监会对所有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充分吸收合理建议,对《准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下一步,证监会将推动《准则》的平稳落地,通过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升行业整体透明度。






















